用户登录 |
|
|
产品展示分类 |
|
|
|
经理致辞 |
|
|
|
| 名 称: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 浏 览 量:次 数 量:0 发布日期:2024/9/9 20:36:27 留言询价:
|
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
|
利得税,香港的三大税种之一,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应评税利润(即一个财政年度的净利润)而征收的。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(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)的人士,包括法团、合伙商号、信托人或团体,均需缴税,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。因此,凡是香港公司,每年所必须要办理的重要事项之一便是向香港政府申报利得税。
1、税率
目前香港政府的利得税率为净利润的17.5%,例如,公司一年的毛利为200万港币,净利润为100万港币,则该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利得税为1000000*0.175=175000元港币。若公司该年无经营或经营亏损,则勿需纳税。
2、报税方式
根据在香港有无经营,可分两种方式进行报税:
一、做帐报税;
二、零申报
|
|
|
|
|
联系我们 |
公司名称:深圳市政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南保发大厦20L
联 系 人:王先生
联系电话:86-0755-82186578
手 机:13923726951
传 真:86-0755-82147031
邮 箱:1045901130@qq.com
|
产品展示推荐 |
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
|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
| 现金出纳服务
| 注册内资公司的流程及所备资料
| 《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》(深府[2010]81号)
| |
|
|